【圆明网】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善良的胡爱云女士每年都被看守所或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六月,被万家劳教所迫害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五月直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出狱,在共产邪党的魔窟——黑龙江女子监狱被迫害了漫长的十年,因为不放弃信仰,大部份时间被关在小号中折磨,共计绝食六年多,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胡爱云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在《刑事控告状》中,胡爱云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哈尔滨市教化广场,我与三位同修被市刑侦一处一同绑架,他们把我蒙头送至道里区一个小二楼上进行非法用刑。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的肖队长用铜丝接在我的两个大脚趾上,另一端连在电棍的两极上,给我用电刑,每次长达三十-四十分钟。后来又给我灌辣根、芥末油,这样折磨我很长时间,当他们把我放下来,打开手铐时,我两手黑紫,肿的象馒头,已没有知觉。然后他们用电棍电我脚心、大腿内侧。”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刚起床就被王微从床上拽下来,推倒在地上,把我的被子扔在了地上,并指使孙晓娣、李彤彤、张艳秋等犯人又强行给我穿上囚服,捆上手脚,扔在冰冷的地上,直到下午,我被折磨得心脏病发作,手脚抽搐,嘴唇抽搐,牙关紧咬,双目紧闭,她们才把我放在床上。几天后,王微、李波(体重二百多斤)两个犯人揪着我头发,发疯般的轮番殴打,直到我被打晕,王微又取来针,用针扎,之后的两天我全身无力,无法起床。犯人王微叫嚣:‘我告诉你这是病号监区,死两个人是正常的。’”
修大法 摆脱生活的愁苦 迎来光明和希望
胡爱云,女,今年五十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乡。她在《刑事控告状》中讲述了她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感受:
一九九七年九月份 的一天,不识字的弟弟突然带回来一本《转法轮》,我得到此书再也放不下了。
我家姐妹六人,只靠父亲一人的收入维持生活,从小生活贫困。在我十八岁时,父亲又劳累过度而离世,我只得无奈辍学打工,做小生意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生活的重担,心里的压力,使我变得暴躁、易怒,加上起早贪黑的劳动,使我身体得了多种疾病,苦不堪言。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心中充满了愁苦与阴暗。
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份得法后,大法的法理使我震撼。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生命的意义,自此灰暗的生活里充满了阳光,内心是一份平静祥和,暴躁易怒的性格变的忍让与宽容。
修炼前我患有心脏病,经常晕倒。折磨我十几年的失眠、神经衰弱、贫血、偏头痛、关节炎、肝炎、眩晕等病,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些疾病不知不觉中不翼而飞。
多年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
胡爱云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遭受迫害的基本时间段为:
1、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在天安门广场,胡爱云无故被警察非法抓捕,送回哈市关押在哈市看守所四个多月。
2、二零零零年四月末,在天安门广场,胡爱云被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丰台体育馆。第二天,又把她们送到大峪派出所,警察对胡爱云非法审讯三天三夜。接着胡爱云被送入昌平看守所(北京七处),非法关押十几天。
3、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在天安门广场,胡爱云被警察非法抓捕,警车把她送入前门派出所,又转入门头沟看守所,最后胡爱云被送入河北省赵县看守所关押,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4、二零零一年六月,胡爱云被非法押入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5、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胡爱云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看守所。
下面是胡爱云女士在《刑事控告状》中讲述的她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河北省赵县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河北省赵县看守所,赵县公安局对我非法审讯,强行把我关进铁笼,把我两手用手铐吊在笼子的两侧上端,被吊了八天八宿。
他们把手伸进笼子薅我头发、打嘴巴子、侮辱、谩骂。他们还让一女护士,把手伸进铁笼,拽着我头发,使我脸扬起,插入鼻管灌进了一盆白色的液体,胃管长期放在胃里不拿出来,嗓子的抽动与胃管的接触,使我不停的呕吐,内脏也随着不断的痉挛、翻滚着,我吐得天昏地暗,血往上冲,头晕、目眩。河北省赵县第四中队的姓赵的中队长来提审,把我吊在树上,吊了一下午,甚至还用打火机烧我的两肋。
二、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和万家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哈尔滨大成派出所在没有我任何签字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在监号,我绝食抗议他们的违法关押,哈市第二看守所对我野蛮灌食。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被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坐在小凳子上码坐,不许说话,警察与几个犯人看管。在十二大队的小号里,我被小号警察贾春延,周慕琪(警号二百三十四万一千一百八十九),吴波,李长荣等人殴打谩骂,强行逼我坐铁椅子。一次贾春延,周慕琪,吴波等人突然闯进小号,用脏裤头塞入我口中,并用胶带封住。他们还放高分贝迪斯科音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万家劳教所周慕琪经常强行把我棉衣扒下来,把棉鞋扒下来,再锁在铁椅上,把铁椅放在走廊的穿堂风的楼道里,打开窗户冻我,我的两脚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双脚被冻木,身体好象被冻僵。晚上,周慕琪等人还要继续把我锁在冰冷的铁椅上,不许睡觉、休息。周慕琪、贾春延让男犯人把我们拖出小号,按着我,用没有刃的钢勺,挖我身上流着脓血的疥疮我的腿被刮的血肉模糊,肉沫、血不断向下流,痛的几乎要昏死过去。
三、再次遭绑架 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哈尔滨市教化广场,我与三位同修被市刑侦一处一同绑架,他们把我蒙头送至道里区一个小二楼上进行非法用刑。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市局一处的张军把我吊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市局一处的肖队长用铜丝接在我的两个大脚趾上,另一端连在电棍的两极上,给我用电刑,每次长达三十-四十分钟,后来又给我灌辣根、芥末油,这样折磨我很长时间,当他们把我放下来,打开手铐时我两手黑紫,肿的象馒头,已没有知觉。然后他们用电棍电我脚心、大腿内侧,这样他们从六月二十一日晚六点一直折磨我到六月二十二日凌晨三点多,把我送到市七处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六月,我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期间,被拖到空号里,看守所赵凤霞、盛淑伟用铁棍抽打我,直到把铁棍打弯、打折,当时我全身被打的乌紫,全身大面积皮下出血,四十多天后即九月二十一日被送到第一看守所时全身多处是伤。当时在第一看守所韩金凤(狱警)给做伤痕记录。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十七时,被动力分局的两个恶警给戴上头套、手铐,带入外地提审,车开了很久,把我带入一所小楼里,把头套取下,他们把我锁在铁笼子里,并把我一只手铐在床侧面的一个铁环上,有一个雇来做饭的偷偷告诉我说这是王岗。在这里市局国保的肖队长,安全局姓盛的、姓杨的等人,每天晚上对我非法提审。
四、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十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我被非法送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因拒绝穿囚衣被集训队的吕晶华(队长)、陶丹丹(狱警)指使犯人把我拖入水房进行殴打,我的脸被踢肿、踢出血,胸部被踢的呼吸困难,踢完后用胶带把我嘴封上,把我两手背到后面戴上手铐。陶丹丹对着我流血的脸竟然说:“没人打你。”然后把我押进小号。
在小号里,她们把我两手背到后面,用手铐长期铐在地环上,除方便吃饭外,每天都这样铐在地环上,手铐的青紫,肿大的象馒头,拇指没有知觉了,打开手铐时手臂疼的不敢动。晚上睡觉也把两手放在前面铐在地环上,长期体罚虐待。这次在小号里关押我三个月。我从小号放出来三天,又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再次把我关押进小号,直到十月十日,从小号里放出,又关押近两个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女监集训队监区吕晶华又一次把我关进小号,冬天小号里寒冷、潮湿、没有暖气,长期下去褥子长满了绿斑。每晚十点之前不许我们休息,一次我因早放了铺被,袁晶(狱警)把我的被褥抢走,我在冰冷的铺板上冻的根本就躺不下,以致我被冻的便血,便痢疾。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被女监犯人吕春光、宋树波、任绣莉、高洪霞等人强行灌食、殴打、谩骂、薅头发、打嘴巴,犯人商小梅骑在我身上灌食,把鼻子插破流了很多血。二零零五年七月从小号中放出来,这次关押小号八个多月。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女监集训队监区陶淑萍队长,又把我关进小号,刘志强(狱长)要求每天只给我们稀粥、咸菜,不给吃饱。
二零零六年九月份,我被封着嘴戴背铐强行绑架到十一监区。监区王亚莉(队长)、陶丹丹(副队长),指使九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她们不许我盘腿、炼功,强迫我穿囚衣,不许我随便出入房间,上卫生间都要五、六个人跟着,强行我码小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们把我送到一监区,把我关在没有监控的便衣库,派犯人盛巧妹、王宝霞、王凤芝,郭兰英等人监视我。一次盛巧妹破口大骂我。一天早上我起来打坐,盛巧妹等在邓宇(狱警)的指使下,把我按在床上,王宝霞掐我脖子,使我喘不过气来,并用束缚带把我捆在床上,一连捆了三天。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我绝食抗议这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在绝食的第五天,盛巧妹不顾犯护郑东梅(负责灌食的)的阻拦强行给我灌浓盐,使我造成严重脱水现象,头晕、腹泻、呕吐不止,直到晚上八点多犯护商晓梅来给我打点滴,说稀释稀释,当晚我烧胸膛、胸闷,一宿没睡,这次我绝食两个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再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在绝食期间,犯人李艳萍等人借强行灌食之机迫害我,把我身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挠破多处。犯人张秀圆用手指扣我的眼睛,掐我的咽喉。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我绝食半年,身体瘦弱,因我炼功,犯人何影杰、张绣圆对我殴打,薅我头发,把我抡在床上用拳头打我脸,我的头发洒落一地,我找队长吴艳杰,不给处理。当我见到家人揭露此事,刘晓芳(狱警)把我电话抢下,强行把我拖走,从此两年多不许接见。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何影杰用很烫的开水给我强迫灌食,并扬言让我死不了活受罪,留口气就行,在这个恶人的迫害下,我身体消瘦,只有七十多斤,血压四十-七十,心律四十,后来被送入医院住院。一次性的胃管多次使用,长达九十多次,何影杰甚至用擦地抹布擦灌食用具。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病号监区犯人王微、孙晓娣、李彤彤、张艳秋等犯人强行给我穿囚服,并且用胶带捆住我的手脚,把我扔在冰冷的方砖地上,用胶带堵住我的嘴,王微穿着皮鞋用力踩住我被绑的脚踝处,不停的对我诬陷、谩骂,疯狂的用拳击打我的头、脸,然后用剪子在我头上乱剪,在这过程中,她们一直把挂着白帘的三零五室门关得紧紧的,我被捆绑着扔在冰冷的地上,被张艳秋等犯人看着,十几个小时不给我解开,不让上厕所方便,直到晚上二十一点才给我解开方便。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刚起床就被王微从床上拽下来,推倒在地上,把我的被子扔在了地上,并指使孙晓娣、李彤彤、张艳秋等犯人又强行给我穿上囚服,捆上手脚,扔在冰冷的地上,直到下午,我被折磨得心脏病发作,手脚抽搐,嘴唇抽搐,牙关紧咬,双目紧闭,她们才把我放在床上。几天后,王微、李波(体重二百多斤)两个犯人揪着我头发,发疯般的轮番殴打,直到我被打晕,王微又取来针,用针扎,之后的两天我全身无力,无法起床。犯人王微叫嚣:“我告诉你这是病号监区,死两个人是正常的。”
二零一三年三月份,新上任的病号监区大队长孙伟、姜婷指使犯人高福艳、郭佳、邢国辉、张房清、张贺等二十几名身体强壮的犯人突然闯进监舍,把我、李佩佩、里玉书等几名长期绝食身体极其瘦弱的大法弟子,用牛皮做的束缚带捆绑,手捆在后面,两腿用胶带紧紧缠在一起。
当天晚上,我要上厕所,犯人组长邢国辉不许把我手脚打开,因两腿被胶带缠得过紧,无法行走,邢国辉指使值夜班犯人把我抬进厕所,她们帮我扒下裤子,因两腿缠在一起,无法下蹲,邢国辉让我站着尿,用盆接,我两腿被胶带缠得过紧,裤子勉强脱下,用盆根本接不了。在我一再抗议下,她们才把我两腿胶带扯下,她们帮我蹲下,上了厕所。
但从此后,我手上的束缚带,腿上的脚链从不打开,两手捆在后面,不能洗脸,不能刷牙,不能洗头,上厕所让包夹犯人给我脱裤子,不能擦屁股。因戴束缚带,戴背铐长期不给打开,两手背在后面根本躺不下,无法睡觉,只能长期黑天白天靠墙坐着。更恶毒的是队长姜婷竟利用身体强壮有暴力倾向的杀人犯精神病人刘波殴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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